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气象灾害预防第十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播、应急处置、紧急避难等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