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燃气安全与事故预防、处理第三十五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村庄(社区)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的燃气安全管理员,配合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燃气经营者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燃气经营者应当配合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村庄(社区)燃气安全管理员定期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