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协助管委会对高新区实施统一管理。管委会接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