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权益保护第五十六条有效人民法院应当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运用数字化、智能化调查手段提高执行效率,保障民营经济组织胜诉权益及时实现。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及时受理并审查有关申诉、控告。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0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