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投资融资促进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方式,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盘活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