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七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运用数字技术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推动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协同监管,加强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网络安全等方面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