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尚未生效

生产种子应当执行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保证种子符合净度、纯度、发芽率等质量要求和检疫要求。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