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章 种子生产经营第三十条尚未生效核发、撤销、吊销、注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公布,并在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和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及时更新。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