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使用违禁、伪劣药物和器械,保证用药安全,减少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的影响。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药物的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应当符合农药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规定。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