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章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第三十二条有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种群分布、密度和抗药性监测,建立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开展风险评估、控制效果评价,承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