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六章 种子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种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种子生产经营者分级分类管理体制,促进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