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