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