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统筹规划、融合创新、开放共享、保障安全、赋能发展的原则,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和信息化发展水平。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