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开发利用第十六条有效合理开发利用风能资源,规范管理风电场建设。风电项目的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明确规定避让的区域。风电项目的选址选线,严禁占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明确规定禁止的区域。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