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发展规划第十条有效编制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行业组织以及有关专家、公众的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应当包含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重点项目、产业支撑、配套电网建设、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