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桥隧、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以及人工运河、航道等大型交通设施和项目,应当完善防范暴雨(雪)、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的设计和论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统一建设。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