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章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和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建筑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工程业绩、奖励荣誉、违法违规、信用承诺履行等内容进行评价。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