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对在国防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