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全民国防教育日、重大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