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利用具有南通特色的红色文化、江海文化、运盐河文化、青墩文化等研学素材,依托名师名校等教育资源,完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开发研学旅游产品,促进研学旅游发展。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游的相关政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国内外旅游者来本市开展各类主题研学旅游活动。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