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等部门应当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等体育设施建设,支持举办足球、篮球、排球、马拉松、击剑、体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发展户外运动项目,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

鼓励策划推出体育赛事期间的主题旅游产品,增强体育赛事对旅游、消费的带动作用。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