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旅游、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将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鼓励建设乡村旅游项目,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乡村旅游业态。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