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尚未生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