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对港区内需要同时使用土地和港口岸线的港口设施项目,所需的土地和港口岸线应当由同一主体使用,使用期限应当保持协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