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居住证条例/第三章 服务和权益保障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相应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