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创新先进制造业集群治理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集群梯次培育体系,重点培育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加快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特色错位发展的集群发展格局。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