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档案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