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四章 审定、交接运输新兵和退回处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公示期满,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为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办理入伍手续,开具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发给入伍通知书,建立新兵入伍档案,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和征集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