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二章 征兵准备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对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者不得服兵役,在公民兵役登记信息中注明,并出具兵役登记凭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