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代表的补选第五十七条有效补选代表,须重新核实选区现有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由补选领导小组公布选民名单和代表候选人名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7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