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代表的补选第五十八条有效出缺代表原由政党、人民团体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补选时仍由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出缺代表原由选民联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补选时仍由选民联名推荐。补选代表,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经选民酝酿协商后,由补选领导小组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三日以前公布。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7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