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代表的补选第五十六条有效补选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设立补选领导小组,主持补选工作,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有关的街和乡、民族乡、镇设立补选工作组,负责组织安排补选工作;选区设立补选小组,承办补选有关事宜。补选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设立补选领导小组,主持补选工作,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选区设立补选小组,承办补选有关事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7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