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九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五十二条有效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的监督,选民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