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 各少数民族的选举第十六条有效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