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