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及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入寺为僧尼。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