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对在居民自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