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