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档案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三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献、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支持档案行业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档案相关科普教育,参与政策咨询和标准制定等活动。档案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促进行业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