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档案知识,传播档案文化,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媒体单位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配合开展档案公益宣传,营造关心、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