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