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库鲁斯台草原保护区域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库鲁斯台草原保护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