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第二十四条有效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区域实行草原、森林防火期和火险管制期制度。具体时限由地区行署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