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电梯和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电梯的管理。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维护保养单位、社区以及群众发现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电梯的,应当及时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对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电梯和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电梯的排查工作,分类建立台账,实行重点监管。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