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第二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梯行业的信用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