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未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