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四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20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