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志愿服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支持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