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7日